• 2007年02月25日

    谁成就了荆轲 - [随笔*漫评]

    年少的时候,曾读过台湾作家高阳的《荆轲》(原名记不太清了),一句“荆轲刺秦王,千古长仰望”,让我回味悠长。

    当然,《史记》我也读过,《刺客列传》中对荆轲的描述也寥寥;高阳书中所描述的荆轲与《史记》有些出入,但并不影响它对我的影响。

    书中所述的荆轲并不是身怀绝技术的剑术高手,而是一个弹铗而歌的文士,才识过人,却流落于江湖。最终被燕太子丹纳为幕客,因刺秦而成名天下,是中国两千多年来最有名的刺客,无人出其右。

    我为书中那士者情怀、侠者风范所迷恋,更崇敬于那种守信、守礼的高义。男人就当如此,男人不是粗野的代名词,真正的男人就应当,翩翩如风、恪身守已、诚实信义。我也为此标榜自己。

     

    事隔多年,想起这些,除了感慨年少情怀,也不禁有个问题。就是,谁成就了荆轲?

    荆轲并不是为刺秦而生,是谁让他走向刺秦之路,并一举成名。谁成就了他的美名?像现如今,大家争相出名,是谁炒作了荆轲呢?这个故事当中,谁是最大受益者呢?思量了一下,有点像明星与影视公司的关系吧。

    谁成就了荆轲?我想,这第一个人,应该是国士田光。

    这人称为国士,当然在当时之燕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,燕太子丹的座上宾,享受国宾待遇多年,受人厚恩,欲报无门啊。

    燕太子丹欲强国,求教于田光,实在想不出啥招,还是太子丹提出了刺秦的主意。田光老矣,心有余而力不足。侠之大者,以天下为重,为国家殚精竭滤也能理解,但田光以死来举荐荆轲,有些不可理解。田光的死,是逃避,还是义举?无从考证,只知道田光年轻时也是一代侠士,老了却也侠骨未老,说白了,就是还保持着年轻时的冲动。

    春秋之时,人多高义,田光与荆轲都是一样。不管如何,荆轲都要感谢田光的知遇之恩,更不能负他相荐的“厚义”。此时的荆轲,其实已经被逼上了“奢华”的死亡路。

    第二人,燕太子丹

    田光看中荆轲的原因,是他才识过人,目光敏睿。

    荆轲倒也卖力,出了个主意,派一名绝顶高手,刺杀秦王,造成秦国大乱,以至于秦国没有精力外侵,燕国便可以抓紧时间增强国力了。

    此计与太子丹意合。

    选谁呢?天下剑士,高手中唯有推盖聂。盖聂虽与荆轲有故交,但此人浪迹江湖,找不着人那。

    选谁呢?谁出的主意啊,荆轲呗,那就是他吧。田光之举荐,太子丹不是不明白的,荆轲是刺秦的最佳人选,他虽是剑客,但也是士子,诗书气重,不容易被秦王怀疑,再则荆轲颇有胆识,有勇有谋。最主要,此人重信义,不负厚恩。

    太子丹对荆轲可是够好的,他听曲子,歌女弹的好,只说了句“好一双玉手啊”,转身,太子丹就派人把那人手砍下来,端给了荆轲。荆轲郁闷啊,坐池塘边发愣,随手扔些小石子,太子丹马上命人端来一盘金豆子,让其扔着玩。平日里,锦衣玉食,香车美女自不必说。

    太子丹之用意,无需说明,荆轲也不是不明白,这是逼他答应刺秦,逼他去死。

    我想荆轲应该会恨太子丹的。是太子丹把他逼到了一个绝路上,但他也没办法恨人家,人家对你那么好,好得让你受不了了。欠人情,要报答的啊,要为人家卖命,恨在心头却又无从说出,这便是太子丹高明之处,这也是荆轲的软肋,太重信义,被人利用。我想荆轲也是郁闷的要死的,秦殿之上,秦王死不死,反正自己早就不想活了。

    我想荆轲也是卑视太子丹的,其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一个明确的目的——刺秦;所有的“恩义”为非是一个“逼”;荆轲不是不明白,荆轲为什么不逃,错就错在他也是读过书的人,明事理、崇高义。“刺秦,这就是你要的东西罢了,给你便是”,这便是荆轲以君子之风,对权贵太子丹的鄙夷。

    田光也的确没有看错人,“食君之禄,终君之事”,总之,受人于恩义,太子丹的恩,田光的义,不可负,不得不报答,只好答应为其出使秦国。

    这便是君子受礼义道德的约束,碍于情面而不得不答应,答应了,便又不得不做。荆轲也不是没有犹豫过,后悔吧,已经答应了,去做吧,不情愿,直到太子丹跑来说,“真是不想去,我就派秦舞阳先去好了”,所谓的真君子,就是死要面子,马上就急了,谁说不敢去,这就走。

     

    秦殿之上,荆轲泰然自若,那是做好了死亡的准备,而秦舞阳可没想好这问题,不敢去面对,只好被退在殿外,那也是个死,还不如死在殿上,留个好名。至于为什么没杀成,是不是像《英雄》中一样为了“天下”而没下手,还是如陶渊明《咏荆轲》中所述“惜哉剑术疏,奇功遂不成”,这些都不可知,都是猜想,史记中对此一幕描写也很简单,但可以肯定,荆轲刺秦是必然要去的,就算他为了天下,可以不杀,或者剑术稀疏,没能力杀,但他不可负了信义,不可负田光,不可负燕太子丹,最不可负的,还有他那光辉美好的侠者形象。所以他只有去刺秦,宁可死,不可负。

    君子之可敬,正在于此;君子之悲哀,也在于此。“敬”在重情、重义,“悲”在死要面子活受罪。

     

    荆轲的死亡路之所以奢华,因为陪藏的人太多,田光、樊於期、秦舞阳、蒙嘉。当然,他们只是为这个故事添了一笔又一笔重彩罢了。

    其实,这只是个故事,诸多春秋争霸的故事中的一个故事罢了。但荆轲的知名度远远高于专诸、要离、曹沫等人;同是刺客,且还就他是以失败告终,却数他最出名,这多少让同行们有些不服。

    荆轲何以最出名?

    他的故事精彩,是一个原因;再一个原因,他刺杀的对象太有名,况且这个秦王又不是一般的秦王,是秦王赢政,中国第一个皇帝,第一个建立封建帝国的人。杀名人和杀个普通人能一样吗?

    当然,在我看来,荆轲的故事之所以出名,多是因为后世的吹捧。诸多士大夫对荆轲的形为大加赞赏,像陶渊明都不能免俗,写有“其人虽已没,千载有余情”的诗句。为什么要吹捧,无非是宣扬一种精神,满足封建统治的需求。

    按现在的话说,荆轲是为“革命献身”,自然是高尚情操的具体展献,不管是为了忠,还是为了义,还是为了恩,还是为了什么什么,但在后人的描述中,根据统治社会的需求,他就成了“义”的化身。统治阶层需要这个东西,自然会寻一个榜样出来,只是恰好选了他罢了。这个道理,就像我们提倡雷锋精神是一样的,雷锋也是一种精神形象的化身,是一个人为竖立的榜样,况且雷锋真的是个好人,荆轲真的非常守义。

     

    守信、守义自然不是坏事,以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“义”,那更令人尊崇,无可厚非,但为了信义,而卖了性命,是不是有些过了。就像大家都学雷锋,却依然认为雷锋傻,呵呵。一样的道理。

    只是荆轲不明白一个道理,我用现在的话解释一下吧,反正他是没有希望看到的了。就是“学雷锋,却不要做雷锋”。好人做到底,就是傻;君子做的头,就是死;

    荆轲被封建道德所束缚,又被封建社会所追捧,若说是谁成就了荆轲,或许,真是那“吃人的道德”(鲁迅)。

  • 2007年02月24日

    可爱的懒猫猫 - [随笔*漫评]

         这是我读过的最有意思的文章!至今还意犹未尽~~~作者凭借细致的观察,把懒猫百态描绘得出神入化。文中“精雕细刻”懒猫的睡态。妙趣横生,令人忍俊不禁。 在看这只懒猫的同时,说不定会折射出懒惰的自己呀^_^ 相信大家会爱上这只大懒猫的!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懒猫百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颜元叔

         乱世之人不如狗;治世之人,却也不如猫。此话怎讲,有猫为证。大概两三年前,我推开侧门,踏入后院——所谓后院,不过是厨房与厕所挤剩的小过道而已——骇然发现垃圾桶里,死了一头大猫;后半身挂在桶外,头及前躯完全栽入垃圾里。是谁胆敢把死猫抛入我家后院,而且武功如此,竟准确投入一尺见方的垃圾桶里!我正在诧异,却见死猫的后脚爪在桶壁上抓爬了几下。还没有死?赶陕营救,否则不要给垃圾闷死?我拾起脚边半截晒衣竹竿,往猫儿的胯下一拨,想把它从垃圾桶里拨出来;说时迟,那时快,霎时死猫变活猫,活猫变凶猫;但见虎头蛇腰,连带各式垃圾,从桶内一喷而出,转眼便上了墙头,上了屋顶,上了屋脊;回过头来,它凶狠俯瞰着我,而后,“猫武”一声,以鄙夷的虎步没入千檐万瓦的苍茫世界。  原来它不是死猫,是活猫,不但是活猫,更是野猫,趁人不备,溜进我家后院,单凭自己的本事,单凭自己的机智,“荒野求生”,裹腹充饥。我有些歉意,难道垃圾也不分它一羹?台湾富庶,有的是垃圾,我家虽不富庶,养活一头猫的垃圾还不缺。欢迎你随时光临!我向消失在苍茫世界的“瓦上飞”,无声地喃喃着;却也无法忘记它临去时那一眼光,那挑战性的一声“猫武”。后来,太太也到了后院,大概发现我仰望云天,一副憨态,问我是怎么搞的。我说:“我刚才赶走了一头野猫,它好凶啊!”我是憎恶还是赞美呢?连自己也莫名其妙。想象那千檐万瓦的苍茫世界,想象那矫健的活力,想象那无声的跳跃,想象那坚强的求生意志,想象那独来独往的嶙厉骨气。……怎么啦,我大概是武侠片看得太多了吧。  倒不是标准丈夫,不过假日我喜欢陪太太上菜市场。我们上的菜市场,不是什么“顶呱呱”之类的不太超级的超级市场——上超级市场,必须先住进超级公寓。我们住的公教宿舍,二十坪有余,三十坪不足,充其量只能上南门市场,大多数时节,只在附近的小摊贩上,买点什么变色的排骨,眼睛泛白的鱼,阴沟水泡过的青菜,皮厚肉少包开不包退的西瓜等等。我喜欢游览菜市场的风光,熙熙攘攘的人,层层叠叠的莱,剥虾壳的敏捷手指,手起刀落的砍肉技术……此外,在菜篮逐渐加重之际,也替太太分担一点。(假使菜篮不重,我是宁可把两手交在背后,作“士大夫”状,笑看太太的粗手指捏遍每根豆角,秃指甲敲响成排的西瓜。)上菜场是件愉快的事:目击台湾的富庶,甚至流冲到三四流的市场,心中也觉得结实。然而,唯一不太愉快的事,便是每到人吃的菜买齐,太太总不忘记踅至鱼摊,为猫儿买一条臭黄鱼,或者讨一小袋免费的鱼内脏,因为,那头当年的野猫,已经登堂入室变成家猫,家猫变成驯猫,驯猫变成懒猫,懒猫变得贪猫:它已经到了非鱼不食的境界:若无鱼,你可在它的“喵,喵,喵”抗议声中,依稀听出:“长铗归来乎,食无鱼。”   究竟那头野猫,经由何种进化过程,终至演变成舍下的座上宾,我也不甚了了。反正,如今每当饭菜上桌,它若在室外,必定双爪抓住纱门,拍得门框砰砰作响;它若在室内,礼貌的时候,它在桌下左盘右旋,不耐烦的时候,孟尝君尚未上桌,它已高踞一椅,前爪往桌沿一搭,睁开那难得睁开的眼睛,向菜碗观察一通,若是发现鱼虾缺货,则突然落席而去。当然,好心的主妇(其实,我太太绝非猫迷),必定为懒猫准备一碗“鱼腥饭”——此饭似乎尚未列入粤菜馆的“群饭”之中,可惜——让它闲逸、完全、尽情地吃了;然后,它就去躺在榕树的浓荫之中,整条背摊平在凉爽的水门汀上,整个肚皮摊开在微微的风里;你走过去,用鞋底或脚底轻轻蹂踏它的腹部,它连眼皮也懒得一提,只是轻哼着:“妙呀,妙呀,妙呀。”   台湾的冬天虽不成其为冬天,要冷的时候也令你渴求冬天里的太阳。冬天一家之内,何处最暖?最暖之处,当数电视机上。为何电视机上最暖?电视机若不最暖,为何懒猫老是卷睡其上?!只要我们一开电视机,它就往电视机上一跳,我们看电视,它卷成一团,睡得甜,睡得久,睡得超然。任你中东大战,任你水门事件,任你审判贪污,如乌来瀑布从电视泻出,它合眼长眠,不抖动一根睫毛——有时,你自己也想到电视机之上,超然睡他一睡。一头猫的睡劲,真如长江大河,气势磅礴。猫儿白天睡觉,理所当然;可是,这匹懒猫之贪睡,白日与黑夜不分。人未上床,它已就寝;人已起床,它尚昏睡未醒;人们忙于谋生,它在睡眠中消化食物。除非肚里唱空城计,被诸葛亮的男高音唤醒,否则它是一径滞留梦乡,了无归意。人在饱餐之后,得散散步,消化消化,可是它是兽,哪懂得人间道理:“饭后百步走,活到九十九。”它的卧榻随季节而更换地点——正如王公将相之有春宫、夏宫、秋宫、冬宫。冬天,懒猫的寝宫是在电视机上,固不待言;春天,它便移榻藤椅;秋天,沙发是它的龙床;如今盛夏当头,它的寝宫移到磨石地上。人之睡眠,春夏秋冬,只是一张床,就算冬天加毛毯,夏天铺草席,比较懒猫之擅于调摄,相去千里。  至若猫的睡姿,更是多样,稀奇古怪,无所不有。我曾经仔细观察过这头懒猫的睡眠方式,不下百余种。兹举几种最特殊者,以为例证。春夏之交,懒猫睡在沙发上,正好我的西服上装也放在沙发.那懒猫既以沙发为床,复以我的上装为褥,最荒唐的是它把整个头部,塞入上装的口袋里!究竟它是歉我家空气不好,以口袋为防毒面具?还是以口袋为眼罩,以免强光刺眼,骚扰它的瞌睡?我没有来得及问清楚,但觉一时气笑不得,一声吆喝,它四腿爬起来就奔,结果头部更插进口袋,几乎被口袋闷死。月前初夏小施威力,太阳晒得头皮细胞跳舞;中午我自校返家午餐,发现懒猫猫在墙脚下,那地方晒不到太阳,由于浇花之故,地上经常阴湿,当然是避暑的好地方,但是最令人赞叹的是,那懒猫把背脊全部嵌入墙与地的直角中,于是,左边两只腿贴在墙上,右边两只腿贴在地上,头部上仰,头毛全露,连尾巴也平镶在墙地之间。这种因地制宜,把自然条件利用到了化境。我看得发了呆,一时忘了自己的全身大汗,移情作用令我也分享了猫儿的凉爽。  猫儿原是捉老鼠的,猫鼠之间,本有天生敌意。然而,江山易改,本性亦不难移。曾几何时,豢养之下,懒猫已经懒得与鼠类为敌。它不仅不捉老鼠,甚至见了老鼠就逃,颇似当年的军阀碰上日本兵。一天晚上,厨房里出现了一只老鼠,中等大小,并不可怕。我把厨房门窗先关上,请太太把懒猫从电视机上抱下来,往厨房一丢,立即关上门,站在外面静静等着。等了半天,里面毫无动静,我开门一看,懒猫已经睡在磁砖的灶台,头搁在煤气炉上。一气之下,我冲了进去,拿起棒子先将猫打起,又向柜下罐后乱戳一阵,终于把老鼠赶了出来,乱跳乱闯;这时,那懒猫若果还有一点猫性,应该趁机跳扑过去,替我把老鼠捉住。谁知它竟然狗急跳墙,跳上碗柜,然后在那上面,虎虎喷气,作防卫态势;待我把老鼠赶上柜顶,懒猫从柜顶一跃而下,钻入柜底,依旧虎虎喷气,作防卫态势。我一气之下,不打老鼠,反过头来打猫;太太在门外大概听到猫儿悲鸣,推门进来劝架;于是,猫鼠连袂趁隙闯出,落荒而逃。所谓养猫千日,用猫一时;养得太久,居然不堪一用。  然而,在太太的仁慈之下,懒猫又回到我们的家。它的体重继续增加,皮毛油光闪闪,我怕有一天会长得大如猛虎——只怕是没有猛虎的牙齿,咬不碎一根骨头,只能吃太太手中的“鱼腥饭”而已。无论我多愤怒回家或欢欣回家,无论我是仰天长啸或埋头沉思,那懒猫总是一径睡在树阴下,睡得那么超然,睡得那么宁谧!也许,它已成佛作祖;置身攘攘红尘之外;也许它已获浮生要诀:那便是“多吃多睡”,因此,“无忧无虑”。

  • 2007年02月24日

    春节杂谈 - [随笔*漫评]

      今年春节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.是什么?

         前几年开始,报上就有报道有人在酒店订“年夜饭”。当时看来相当奢侈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越来越多的邻居也去酒店饭馆订吃年夜饭。而在今年的报纸上更是报道出天价“年夜饭”,这也是挺奢侈的。这回大年三十,在爸爸的“组织”下,奶奶、姑妈、叔叔、我们等一家人在酒店也订了一席“年午饭”。

      在酒店过年或许并没有什么不好的。从越来越多的市民在酒店过年这一点来看,我们的国家确实越来越富强,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,生活方式呈现多样化,这应该是个好兆头。

      另外一条紧扣近两年的热点话题:炒作。现在几乎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新闻爆料××消息。从娱乐方面到体育方面,甚至连文学创作领域都有涉及。这些报道通常都有“续集”,主人公似乎是越负面的报道就越高调。也许正是“只要人气高上升,管它是什么新闻”。就连今年春晚也是如此。通过一系列新闻发布会“故弄玄虚”,引起外界的兴趣,借机提高大众对春晚的关注度。结果,并不怎么样。

      最后是春节体育节目。这回的大年三十是在星期六,正好与欧洲各项足球赛事的播出时间相一致。足球迷们就享受了一道“年夜大餐”了。对于我来说,这也正好给我熬夜看球迷带来了理由。再者,三十、初一、初二时逢NBA全明星周末,这又给众多NBA迷们多了一份享受。今年春节可谓是“体育当家”啊。

      到此结束。